关于成立各系部团总支的通知
时间:2023-03-27 17:10:05 作者:llzy 来源:304am永利集团手机端 点击数: 各系(部)党支部: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,提升共青团工作的组织力、引领力、服务力,落实党建带团建的工作要求,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,现就成立各系(部)团总支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成立依据
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(中青办发〔2017〕13号),根据团员人数和工作需要,职业院校可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、总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委员会。团员3人以上应建立团的支部委员会,可下设若干个团小组;团员50人以上可建立团的总支部委员会;团员100人以上可建立团的基层委员会。
二、各系部团员基本情况
目前,我校团员人数共1458人。其中,机电系智慧团建系统在册团员人数454人,电子信息系智慧团建系统在册团员人数430人,大数据学院智慧团建系统在册团员人数343人,经济系智慧团建系统在册团员人数153人,矿业工程系智慧团建系统在册团员人数58人,基础部智慧团建系统在册团员人数20人。根据团员人数实际,拟在机电系、电子信息系、大数据学院、经济系和矿业工程系成立团总支。
三、团总支基本职能
(一)坚持党的领导,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青年头脑,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。
(二)加强理想信念教育,开展党史、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、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,引导团员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涵养家国情怀、增强使命担当、强化政治认同。
(三)贯彻党组织的决定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,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创先争优,在参与中心工作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,在校内外充分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。
(四)加强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,坚持标准、科学调控、规范程序、提高质量,严肃组织生活,抓好仪式教育,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管理和转接,执行团的纪律。
(五)完善党团组织一体化育人链条,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工作。
(六)注重实践育人,组织广大团员学生在校内外开展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、创新创造、见习体验等实践活动,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化能力。
(七)服务学生成长,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,关心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业进步、就业发展、家庭生活、心理健康、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。
(八)加强团组织规范化建设,规范学生和教职工团组织设置,加强对下级团组织的工作指导、监督和考核。
(九)在党组织领导下,健全完善工作机制,加强对系(部)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指导管理,引导支持其依法依章依规抓好建设、开展工作、发挥作用、形成合力。
(十)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,主动参与防范化解风险,维护校园和谐稳定。
四、团总支成立程序及时间安排
(一)前期工作(3月27日-3月31日)
进行团员统计,摸清底数,登记造册;酝酿委员候选人人选。
(二)系(部)党支部向院团委提交成立团总支的函(4月1日-4月4日)
函的内容包括本单位团员人数情况,要求设立团总支的理由,拟任委员、书记候选人的名单、简历以及政审意见,说明团总支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以及有关职位。
(三)院团委函复(4月6日)
院团委对申请成立团总支的单位进行情况核实,并给予同意成立团总支的函复。其中情况核实主要为以下方面:了解上报团组织现状,团员人数是否符合团章规定,委员会人数是否符合团章规定,委员人选是否具备条件。
(四)团总支向院团委提交召开各系(部)团员代表大会的函(4月7日-4月12日)
内容包括筹备组织领导机构、大会议程、时间地点、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办法、选举办法等。
(五)院团委函复(4月13日)
院团委对团总支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议程、时间地点、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办法、选举办法等具体安排进行情况核实,并给予同意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函复。
(六)会议筹备工作(4月14日-4月19日)
内容包括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、文件起草、会务等。
(七)召开团总支团员代表大会(4月20日-4月26日)
按团内民主选举程序选举产生团的委员会。大会之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,选举产生书记、副书记,确立近期工作内容,并明确工作分工。
(八)上报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(4月27日-4月28日)
选举结果经所在系(部)党支部审批同意后向院团委报告,内容包括选举工作情况和选举产生的书记、副书记、委员名单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。各系(部)成立团总支并召开团员代表大会,这是二级学院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,也是落实学校党建带团工作的重要体现,各系(部)党支部要高度重视,认真完成好此项工作。
(二)科学部署。按照院团委安排,统筹好团总支成立并召开团员代表大会。各项工作要倒排时间表,科学实施,统筹谋划,严格按照团章和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院团委的有关要求,完成好各工作环节的任务。
(三)合理设置。按照团章、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学校党建带团建工作有关要求,建议各系(部)团总支设委员5人。其中书记1名(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,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),建议由各系(部)组织员或专职辅导员担任候选人;设兼职副书记2名,建议由优秀团支部书记担任候选人;其他委员候选人均由优秀学生团干部担任。组织机构建议设办公室、组织部、宣传部和第二课堂管理部等4个部门,各部门负责人由优秀团干部担任。
2023年3月27日